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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曝光的第一批“黑尾巴”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环保部门按图索车陆续寄出相关法律文书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从今天开始,针对本报刊登出来的冒黑烟车辆的照片,市环保部门将陆续寄出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接受相关处罚,并进行整改。

  自5月中下旬开展市民拍照“黑尾巴”以来,本报收到许多读者通过网络发送或直接邮寄来的照片。由于版面有限,本报从中挑选了一些相继刊登出来。市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办十分重视,立即根据车牌号查找车主及车辆所属单位,予以确认后进行处罚。根据规定,如果车主在规定的15天内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罚的,每超过一天将增收3%的加处罚。而如果被拍到三次,该车将强制报废。

  市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办有关负责人说,这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也进一步加大了整治“黑尾巴”的力度,抽调力量上路检查,对超标车辆当场处罚。

  记者昨天还获悉,“五一”期间,市环保、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拍照到一批冒黑烟车,市环保部门已对350辆超标车发出相关法律文书。昨天,记者在市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办看到,一位车主拿着处罚通知书要求查看照片,工作人员当场出示了照片,车主遂无异议。

  据介绍,刚开始,一些单位和车主接到处罚通知后不太理解,认为自己的车没跑多久怎么会冒黑烟。对此,环保部门认真解释了市环保条例的有关规定。

  市公交总公司对此次活动十分重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整治冒黑烟车,并对公司的车辆展开彻查和整改。

  有关负责人说,治理尾气污染是一项艰巨长远的工作,希望社会和广大车主给予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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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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