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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将可即查即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委员们审议《统计规定(草案)》时指出,统计行政部门不应从事有偿服务

  本报讯(记者陈心华)立法将联网直报系统建设成为统计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平台,这样,很多部门以前常碰到的“急需资料找不到”的困难就可以解决了。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对《厦门市统计规定(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委员们认为,用立法为统计工作提供保障非常有意义,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傅子仪委员认为,“在地统计”管理体制将权限下放到区里,统计调查对象向所在区统计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这是适应区划调整、下放事权,固然不错,但是区级统计行政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齐、素质不高也不可回避。他说,统计下放到区里,有些领导觉得统计数据不够“漂亮”,改起来是不是更容易呢?他认为,应该在规定中明确市统计行政部门的职能、责任,不光要“下放”,还有必要加强监督。

  苏文金委员认为,草案中“统计行政部门在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之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有偿服务”的提法很含糊。他说,企业委托的一些有偿统计项目,应由社会机构来承担。统计行政部门不应从事有偿服务,反过来,统计行政部门的有些调查也可以委托社会机构去完成,要将社会机构作为统计行政部门获得数据的补充渠道。

  杨长明委员提出,对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领导出现瞒报等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如何监督,如何追究责任,是否应有明确规定。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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