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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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4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张虹)前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大中型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 业内人士认为,大型国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仅可以提升大型国企的市场价值,而且将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从而根本上帮助市场走出困境。 某证券公司的研究员认为,意见强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样高的角度来看问题,并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积极支持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已经不是哪个部门可以阻拦的,国资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并不能因为部门利益而不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统计表明,截至2004年底,非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而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因此,在股权分置改革这场已打响的攻坚战中,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究竟持何种态度,无疑是影响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性因素。 《意见》的发布,表明国资委将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股权分置改革。 可以预见的是,在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将继续积极推进,并且试点成果将不断扩大,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纳入改革试点。也许在不久后推出的第二批试点公司中,将有此类大盘蓝筹公司率先进行试点。而且特别值得提醒的是,股市低迷已经导致大盘蓝筹公司出现低市盈率、低市净率的情况,无论股权分置对价方案是采取缩股的方案,还是送股方式都将进一步降低本来已经很低的市盈率、市净率,从而大幅提升企业价值。(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