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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日香烟照卖 沈城十年未开一张禁卖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6:25 燕赵晚报

  沈阳晚报报道(记者张晶实习生马志勇)10年间,沈阳没有一家经营单位因为在世界无烟日销售香烟而受到处罚。记者5月31日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在沈阳城区繁华路段、广场及禁烟示范街进行了广泛的、大规模的宣传,但在世界无烟日当天,一些商家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销售香烟。

  禁烟宣传热火朝天

  为了宣传世界无烟日,当日市爱卫会向相关城区和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并发布了《世界无烟日致全体市民一封信》。通告要求,全市各烟草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无烟日当天停止销售香烟1天。各烟草批发、零售网点还要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

  当日,市区相关部门在城区繁华路段、广场及禁烟示范街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记者在中山广场及中街看到,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禁烟宣传单,过往群众也十分认真地观看禁烟展板。中兴、商业城等大型商场都在烟酒专柜,摆放了“无烟日停售香烟一天”的警示牌。

  商店香烟照卖不误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到一些商场和超市买烟,结果居然在中街附近的沃尔玛购物广场等地买到了。

  上午11时30分左右,记者在中街附近沃尔玛购物广场的烟草专柜看到,这里张贴了“禁向未年人售烟”的警示牌。但记者随即买了一包香烟,柜台营业员并未表示异议。

  可就在记者快要走出卖场时,门口的收银员看到记者手中的香烟吃惊地说:“咦?你怎么买到烟了?今天不是无烟日吗?不是说不卖烟吗?”

  十年未开一张罚单

  据悉,10年前的1995年7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8号令《沈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每年5月31日是国家规定的不吸烟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日销售烟草及烟草制品。”“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由市或区、县(市)爱卫会没收现场销售的烟草或烟草制品,并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每年无烟日前后,市爱卫办都会下发通知要求无烟日当天停售香烟一天。记者了解到,政府颁布10年来,在无烟日售烟的商家没有受过处罚。市爱卫会相关人员表示,无烟日禁烟是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香烟有害健康的氛围,因此他们以说服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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