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圈定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140平米成临界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9: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北京市建委5月31日公布了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与国务院七部委文件惟一不同的是,对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设定在140(含)平方米以下,比七部委标准高了20平方米,但仍在浮动的范围之内。

  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意见》同时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北京市公布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两项与七部委文件一致,只是在单套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比七部委的标准上提高了20平方米,浮动比例在允许范围内。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市建委掌握的资料,北京经济、住房条件相对较好,所以在七部委的规定浮动范围内选择上浮了20平方米,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单套建筑面积定为140平方米。(洪燕杰)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