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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之乡产毒蒜可能祸及京津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23:35 法制晚报

  本报讯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报道,素有“大蒜之乡”美称的河北省永年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3911(甲拌磷)、1605(对硫磷)等给大蒜灌根,有毒大蒜可能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大都市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河北省永年县大蒜种植面积达到了15万亩,年产蒜头2亿公斤,产蒜薹1亿公斤。早在2000年,永年县就被命名为“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然而,记者近日在该县暗访时发现,部分菜农在浇灌大蒜时,却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给大蒜灌根。

  而这些有毒蒜薹和蒜头正销往全国除台湾和西藏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尤其可能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大都市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专家警告,消费者如果食用了剧毒农药浇灌过的蒜头、蒜薹,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肝脏、泌尿系统等重要器官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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