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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麦地每亩补偿1000元 热电工程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2: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石家庄“热电九期工程”管线穿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确定,临时用地按年度做一次性补偿。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市长办公会确定启动“热电九期工程”,由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承建,10月底前建成供气。热电天然气输气管线施工需穿越河渠、公路、铁路、城区道路及光缆等地下隐蔽物,施工单位负责在做好保护措施后施工,并在施工结束后予以恢复。期间,因建设损坏的农耕设施、水渠、道路等,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负责修复,不再收取补偿费用。

  征地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农作物补偿标准、建筑物补偿标准和树木补偿标准。其中小麦每亩补偿1000元,玉米每亩补偿950元,简易房屋每平方米100至160元等。

  在管道工程建设中,除国家规定的收费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对聚众闹事、破坏国家财产、干扰施工及盗窃施工设备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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