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万建校借款"有去无回"》追踪:县政府称"借的钱肯定会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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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2:12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尹书月)灵寿县慈峪中学为建校向31名学生家长和教师借款百余万元,过了合同期后却分文未还。昨日,灵寿县县政府有关领导致电本报,表示将迅速展开此项工作,将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大的数额偿还借款。该县县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明确表态:“借的钱肯定会还”。 昨日下午,灵寿县县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彭敬婕致电本报记者,称慈峪中学是一所公办民助学校,借款户确实不止一次找到她催讨欠款,“当初学校为盖楼,一次性收了学生3年的费用,学校与借款户签订的还款合同其实是个不负责任的协议,正是因为学校的这种短期行为才留下了后遗症。” 彭副县长表示,县政府已经责成灵寿县教育局和慈峪中学召开一个与借款户之间的座谈会,“要向借款户表明我们最大的还款诚意,同时尽快制定还款计划,从慈峪中学的收费中压缩一切开支,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彭副县长承诺,在上级增加对该县教育投入的资金中,“会优先考虑欠款的事,想尽一切办法,一定会尽早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