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书记的禁令像儿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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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4:32 青年参考 |
在5月22日14时35分到41分的6分钟里,有6辆车在北京海淀大街和海淀中街交叉口左转弯时被警察薅住,罚款100元。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禁止左转的标志,只是在路中间有一个直行的箭头,于是司机们便左转了。然而,警察认为,直行箭头就表示不能左转,当罚就罚! 细想之下,这警察有点闹了。直行标志直接禁止的是逆行,咱没有逆行,凭什么罚?再细想,就算警察闹得有根据,比如相关规章细致地规定在标有直行箭头的车道不许逆行也不许左转右转,这个规定也太闹了,因为这规定违反了一条立法的基本精髓:法无明文禁止便可行。 这警察的逻辑正相反:只有我允许了的方可行。我允许直行,你就甭动方向盘。推而广之,我允许获得信息的方式有读书读报、听广播、看电影电视,于是你就不许上网,因为我订规矩的时候网络还没生呢。 这个违反立法行为的逻辑并不是个别警察的个人行为。北京还有一条规矩,在街道上,凡没有画停车线的地方,停车挨罚。这又是一个“只有我允许方可行的逻辑。北京在建的住宅成百上千,当房子盖好了,居民们便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的街道上,这些街道往往没来得及划停车线,或因为远离闹市根本就不需要划线——但这成千上万辆车就都违法着,警察来罚就总是有理,就得掏钱——就像前面提到的左转弯。 有中国人在德国碰到一事:他们的大客车在街上停下吃饭,席间有警察来罚,说违规停车。司机说,那里并无禁停标志。警察一愣,果然没有,复解释,有住户投诉说挡了自家的道,于是请司机劳驾挪挪,又用电话请别的警察送来禁停标志…… 对执法者或官员来说,我允许方可行自然比法无禁止自可行要容易得多,轻松得多,爽。但对于一个勤勉的人来说,这不成为问题,咱每天既可以发出许多允许的指令,也不妨碍制造许多禁止的规矩,比如大名鼎鼎且勤勉无比的江苏宿迁市委书记仇和 仇书记最新的一道禁令是关于请客吃饭:从5月1日起,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婚丧酒席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宿迁市宿豫区蔡集镇朱李村农民薛凯原打算在5月1日给儿子办喜事,这一天也是儿子的生日,来个双喜临门,但怎么掰着手指头算,5桌也不够分的,只好提前一天把好事拆开来办。但仍被人举报了,仇书记的罚单到了——这仇书记自家订的5月1日大限也跟儿戏似的。 仇和的强人领袖做派不止这一个禁桌令,他心里一定有大道理,高深莫测。只问一个小小问题:为什么是5桌而不是6桌?就像过去说,雇7个人是个体户,而8个人就是资本家一样荒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