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槟榔工商说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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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4:45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曾庆光)昨日,思明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手,在湖滨四里一居民楼内取缔了一处非法加工槟榔的窝点,现场查获厦门市政府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槟榔27.3公斤,以及四五桶香料、红灰等原材料。 经调查,当事人朱某原在一台湾人家中做保姆,被查到的槟榔是其主人让她帮着加工的。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早在1996年9月,市政府即出台了《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当事人不仅违规从事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且还涉嫌无照经营,为此,工商人员当场依法扣留了现场查获的槟榔青果21.5公斤,经过加工的槟榔5.8公斤,以及用于加工的香料、红灰等原材料。目前,此案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