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报刊列为查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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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6:3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6月1日讯 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办获悉,为有效查处打击各类非法报刊,规范报刊市场秩序,我省将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查处打击非法报刊专项治理活动。 这次查处打击的重点是:(1)中央明令查处取缔的非法报刊;(2)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3)假冒国内正式报刊名义非法出版的报刊;(4)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出版的报刊;(5)非法进口流入的境外报刊;(6)以广告宣传品、印刷品名义登载非广告内容文章的变相出版的非法报刊;(7)在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非法报刊。 凡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出版单位或者从事报纸、期刊发行业务的,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及刊号或者伪造、假冒报刊名称出版报纸期刊的,均属违法出版行为,各级新闻出版管理和“扫黄打非”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非法销售的报刊一律予以查缴,对非法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部等办事机构一律予以取缔。 对上述各类非法报刊出版、印刷、发行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凡举报查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省“扫黄”办举报电话:(0531)86061705;传真:(0531)86061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