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双困”人员创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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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6:4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6月1日讯 记者励漪报道:为切实解决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双困”人员的就业问题,上海市日前出台《关于对“双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的若干意见》,对“双困”人员的排摸认定、就业援助、动态管理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今后对“双困”人员的认定将采取3种方式:一是由各区县通过组织就业援助员定期开展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排摸;二是由就业援助员通过日常走访,及时掌握新出现的“双困”人员资料;三是符合条件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向就业援助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再由就业援助员调查核实。通过上述三种渠道,力争实现“全方位、全覆盖、不遗漏”的目标。 “双困”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除了“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外,各区县还将通过挖掘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万人就业项目”的岗位潜力,重点开发公益服务类的“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积极为“双困”人员创造就业岗位。同时,各区县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建立就业援助基地、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多种措施,拓宽“双困”人员的就业渠道。此外,财政出资形成的岗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事务性岗位中适合“双困”人员就业的岗位,也优先用于安排“双困”人员。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0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