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间已到 文件尚未落地 二手房交易遭遇政策“真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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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2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虽然按照国家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从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二手住房,根据购买年限等限制条件要缴纳一定额度的营业税。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征收个人住房营业税的具体可操作办法尚未到位,“房产新政”实施第一天,郑州市的二手房交易并未如期开征营业税,二手房交易市场遭遇了“新政”真空期。 昨天下午,记者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位于金水路中青大厦的东区办证处看到,大厅内“私房交易”柜台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交易者。据大厅工作人员介绍,事实上由于目前尚未接到关于征收个人住房交易营业税的具体执行办法,6月1日当天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相关手续的交易者,也无须缴纳营业税。 中原区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同样原因,昨天中原区地税局并没有对进行个人房屋转让的征收营业税。随后,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另据了解,河南省地税局、财政厅和建设厅昨天已就个人转让房屋征收营业税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紧急沟通和磋商,预计相关措施不日就会出台。②7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