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沪粤楼市税政“标准”比较 江苏为4%(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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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56 扬子晚报 | ||
昨天是房地产新政正式实施首日,全国各地的普通住房标准以及契税税率也都已公布。引人关注的是,从几大主要地区看,上海和广东定出的普通住房标准的有关概念,比如契税征收税率、“套内建筑面积”等与江苏相比差别较大,记者就此采访了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的有关专家。 记:按照新政,江苏的非普通住宅房契税税率为4%,普通住宅房契税税率依然为2%,这相对于上海3%和1.5%的标准而言,显得略高。 答:1997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当时,江苏省从本省综合情况考虑,取了4%的中间数。内陆有些地区还采用了5%的税率。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文,规定个人购买的普通自用住宅房,可以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所以,我省除了独立别墅、联排别墅外,其余住宅房按2%的优惠税率征收契税。此次优惠的税收政策并未取消,但是由于对普通住宅的面积标准做了重新界定,所以可能以前只需要交2%契税的房子,现在需要交4%,享受优惠的房屋范围变小。至于上海的契税税率,则是上海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比如房价较高,税率相对较低,可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东部沿海省市多采用3%税率标准。 记:此次广东省将普通住房标准定为“单套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而且广东省各市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上浮10%%。那么按此计算,广东一套普通多层住宅的建筑面积可以达到140150平方米,普通超高层住房更可以达到160平方米。与包括我省在内的多数地区标准相差较大。 答;众所周知,建筑面积是“套内面积公用分摊面积”。一般而言,普通多层住宅的分摊面积系数是10%—15%;小高层住宅是18%—22%;超高层纯住宅是25%。广东省的标准中去掉了公用分摊面积这一部分。也可能与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有关,比如市场主流户型以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160平方米的居多。至于我省,则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面积”字面定义和我省的住房实际情况执行。根据目前全省已上报的各市普通住房面积标准看,各市几乎都用足了“144平方米”这一上限。对于苏北地区而言,这一上限标准应该说更是一个利好。本报记者 周西宁 沈春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