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绑架团伙欲勒索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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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38 南方日报 |
7人绑架团伙欲勒索400万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 通讯员/穗法宣)李文刚、董良成、董德强等7人虽然来自五湖四海、彼此也并非完全相识,但对金钱的贪念却让七人走到了一起。昨日上午,这个拥有手枪、手铐、绑架车,并冒充公安人员的绑架团伙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他们共策划过3次绑架,勒索金额高达400万元。 根据广州市检察院的指控,2003年7月8日,董良成伙同他人密谋绑架杨某某。次日,董良成等六人携带手枪、菜刀、手拷、封口胶纸等作案工具,乘坐一辆面包车窜到三元里大道中港皮具城门口,冒充公安人员将被害人杨某某推上面包车,并将其绑架到广州市南湖游乐园附近,持手枪威胁杨某某令其打电话给妻子索要赎金100万元。此外,杨某某身上的现金以及劳力士手表等物品也被他们抢劫一空。当晚11时许,董良成在南湖游乐园门外收取了杨某某的妻子交来的50万元后,方才将其释放,赃款被该伙人分而用之。 2004年4月,团伙中的谢水平、郭树庄盯上了三元里某档口的老板徐某,同年5月23日,谢水平带李文刚等人携带手枪、手拷、封口胶纸等工具,驾驶一辆面包车窜到白云区沙太路某酒家,依样画葫芦地勒索了100万元,这一次,他们在拿到了全额的赎金后将徐某释放。 2004年7月中旬,该团伙最后一次作案,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董德强的老板、被害人梁某某,在使用完全一致的做案手法得手后,他们这一笔试图勒索200万元,但最后到手的只有73万元。 七人均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互相推诿,不承认自己的“主导”地位。第一被告李文刚称,虽然绑架所开的车是他私人所有,但他始终只是一个司机,对绑架的细节并不清楚。按照他的说法,没有正式工作的他之所以能拥有私车,是因为在那之前他就曾经作案,而勒索所得的款项,除了购买一些私人物品外,大部分用于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