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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林场拟罚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38 南方日报

  铁路林场拟罚5万元

  龙岗区举行查处现场会,林场负责人向社会道歉

  两会追踪

  “人大代表告发非法炼铝厂”追踪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王林)昨日上午,龙岗区举行查处非法炼铝厂现场会,公布了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对在没有办理任何有关用地、工商、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非法炼铝生产的责任人谢某某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对擅自在水源保护区内出租土地的平湖铁路林场,拟罚款人民币5万元。平湖铁路林场负责人昨公开向社会道歉。

  非法炼铝厂犯7宗罪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该厂不仅污染了环境,而且是典型的非法地下加工厂,严重违反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第一是违反工商法规,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无证经营;第二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第三是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厂房和员工宿舍均为临时搭建的违法建筑;第四是违反环保法规,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非法排污;第五是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第六是违反劳动法规,非法雇工,劳动条件极差;第七是违反税法,偷税漏税。

  在昨日的查处非法炼铝厂现场会上,平湖铁路林场负责人凌某某表示接受处罚,并就此事件向广大市民和市人大代表道歉。

  “黑老板”玩起失踪

  据了解,该非法炼铝厂位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和布吉街道上李朗社区交界的广深铁路平南编组站内,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2004年8月,平湖铁路林场将该地出租给原平湖镇长城塑胶五金经营部负责人谢某某,兴建金属废品简易仓库。但该经营部在此设置了两台燃焦炭熔炉,熔解废旧铝屑灌注铝锭。

  经查,该厂的主要污染物为燃烧烟气,炼铝熔炉所产生的烟气经简单处理后,引至厂后山顶树林中排放,造成附近林木出现枯黄。在市、区环保部门调查期间,该厂老板一直不肯露面,厂内工人也拒不提供任何的情况。执法人员在现场没有发现该厂任何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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