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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实行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敏 周智琛)为强化党委宣传部门舆论导向功能,为东莞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昨日决定,建立东莞市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从即日起,定期举行市直新闻媒体碰头会及莞外新闻媒体情况通报会。市直新闻媒体碰头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市直新闻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市直新闻单位有关部门(中心)负责人参加。莞外新闻媒体情况通报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由莞外境内新闻媒体驻莞记者站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莞外重要媒体驻广东省记者站负责人参加,并视情况适当邀请没有在东莞设立合法记者站,但长期在莞进行采编工作的莞外媒体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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