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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在10日前自行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39 南方日报

  主要道路沿街建筑违规建防盗网需整改

  居民可在10日前自行拆除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记者昨日获悉,全市正在进行的“四清理”工作中,主要道路沿街两旁建筑违规安装防盗网的也需整改,目前各镇区正在对防盗网安装进行调查摸底工作。6月10日前居民对违规防盗网可自行拆除。

  记者从有关部门得知,按照全市统一规定,18米宽以上的道路沿街窗户外侧不得安装防盗网,如确需要,应安装在窗户内侧;阳台、外走廊及其栏杆上不得设置防盗网,确需安全防护的,应在进出的门框处设置防盗网或栅栏。设置于窗户外的防盗网不得飘出建筑物外墙面。各镇区正在对需整治的防盗网进行摸底调查工作,为了尽量不扰民,在6月10日前,住户可自行拆除并新安装设于窗户内侧的防盗网。此次整治中,不是沿街建筑的违规防盗网不属于整治范围。

  但目前防盗网整治工作难度较大,由于涉及到居民安全和空调安放等问题,且需一定费用,因此居民意见较大。5月31日,东莞市人大代表前往桥头镇视察“四清理”工作时,桥头镇政府在汇报中也提出了整治防盗网工作的难处。对此,人大代表们指出,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协调和说服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建议政府可否对困难住户给予一定补贴,能否出台防盗网的统一标准,让居民安装统一规格、美观大方的防护窗网,既美观又可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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