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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营业执照却在开业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32 东南快报

  本报讯未取得经营资格,却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近日,厦门思明区工商局查处了新华路47号一量贩式KTV(厦门绅星娱乐有限公司),罚款1.8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关门停止营业。

  4月下旬,思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新华路47号负一楼一量贩式KTV只具备主体资格,不具备经营资格,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该公司一负责人解释说,公司所在大楼未取得消防合格证,“厦门绅星娱乐有限公司”所属量贩式KTV消防情况基本符合办理消防合格证要求,但消防部门不单独核发消防合格证,因此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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