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电棍拒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江门讯 (记者周颖通讯员阮锦平)飞车贼犯罪后竟利用电棍、催泪器抗拒民警的抓捕,在仓皇逃窜中撞倒行人,并弃车逃跑,但最终还是被追捕的民警制服。近日,该案的两名罪犯被新会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3年6个月。 2004年10月13日9时许,被告人周某、麦某窜至新会区,由周某驾驶假牌摩托车搭载麦某,在惠民东路寻找猎物,当他们看到一穿着低圆领衣服的女子正驾驶着摩托车行至时,他们立刻飞车驶向该女子,并乘该女子不备,由后座上的男子麦某将该女子挂在脖子上价值1772元的金项链扯走,然后向知政路方向逃窜。随后,被告二人继续驾驶摩托车窜到新会区会城镇南隅路某电器店门前路段,乘钟某不备,抢夺钟某价值990元的铂金项链一条。 闻讯赶来的民警通过喊话器命令其停车接受检查,但被告人为了抗拒抓捕,竟用预先准备好的电击棍电击和用催泪器喷向民警,并加大油门将民警甩开。警匪展开追逐。在逃跑至新会区会城镇某医院门前路段时,被告人的摩托车失控倒地,还撞向了行人李某,致李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麦某抢夺私人财物,数额较大;此外,在其中一次抢夺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被告人周、麦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被告人周某又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又构成交通肇事罪。于是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