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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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记者昨日从省市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禁止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含简称)。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一时期,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假借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广告经营秩序,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省工商部门将进行严格监控和严肃查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