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从三楼跳下都匀市检察院认为:公安局安全防范不力,有失职行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1:0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名吸毒人员被都匀市警方带到公安局作笔录,后从都匀市公安局三楼跳下摔伤。6月1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都匀市检察院调查此事后认为,公安局警员在办案过程中安全防范不力,有失职行为。 4月18日11时许,都匀男青年廖红子和女友汤某,被都匀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的几名警员从家中带到了市公安局三楼。警方要对他们做尿检,廖说自己当时拉不出尿,与警方发生不愉快。廖红子后来在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声称“当时有公安拿公文包打他,并扬言要整他,同时把他打得小便失禁”。14时20分许,廖突然纵身从都匀市公安局三楼的窗口跳下,摔到水泥地上,当场休克。 警方将廖送到医院治疗并垫资1500余元。经诊断,廖红子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左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头、面部)”。后尿检结果表明,廖某确为吸毒人员。 都匀市政法委高度重视,要求都匀市检察院对此调查。6月1日,笔者获悉:市检察院的调查已经结束,检察院调查了事发当天参与廖红子接触的4名警员,他们均对殴打廖的行为予以否认。但是检察院认为:都匀市公安局警员在办案中安全防范不力,有失职行为。其次,关于廖红子及汤某指控市公安局巡警四中队办案民警殴打廖红子的行为,依刑诉法规定,这属公安机关管辖。为此,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做好有关工作。 作者:梁歌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