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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贫困儿掏巨额赡养费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2:09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栖民记者马乐乐)有五个子女的七旬老翁衣食无忧,本该安享晚年,孰料老人两次将极端贫困的两个儿子诉上法院,要求一次性了断支付赡养费用。他的要求过于“苛刻”因而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今年75岁的李玉华老人有五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是他早年与前妻共同抚养。前妻去世后,两个儿子李勇、李兵便主要由他们的祖父母抚养。李玉华与现在的妻子又生下了一儿两女。今年4月,李玉华突然将李勇、李兵诉上了栖霞区法院,要求他们每人一次性支付赡养费一万元。

  “他很可能是打牌输了钱,就想到找我们来要!”法庭上,看着对面衣着光鲜、精神抖擞的父亲,两个儿子情绪较为激动。原来,去年7月,李玉华就以同样的理由将他们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他们每人给付3000元后,签下“以后不再负担”的协议。随后,老人撤回了诉讼。

  让两个儿子更加不平的是,李玉华每月收入有500多元,有一笔存款,医疗费也能报销85%;而兄弟二人买断工龄后现在都无业,李兵的妻子还是个残疾人,两个儿子的收入加起来还不如老父。

  法院认为,李玉华虽然已经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但是现有的经济收入能够供其生活;李勇、李兵都已经失业,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各支付一万元赡养费,他们的这点答辩意见符合规定。李玉华今后如果发生其它赡养费用,可以另行起诉。昨天,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

  对于那份协议,法官解释说,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这一强制性的义务是基于特殊身份产生的,是不附条件、更不能协议免除的。两被告与父亲签订的那份3000元一次性了断的协议虽然已经履行,但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当他们在法庭上以此作为不再赡养的理由时,法院是不能采纳的。(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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