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针对考试作弊定严规 高考作弊 录取了也要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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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3:0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为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省招办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如果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根据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与要求,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等行为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将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出现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等行为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后发现考生是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等情况的,也认定为考试作弊。有以上行为的,该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入学资格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作者:王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