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股权分置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4: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张虹)昨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证监会对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更为细化的工作指引。

  相对初期的试点公司要求,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要求并不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上市公司不得作为第二批试点公司,几乎市场大多数公司都可以作为第二批试点公司。第二批试点公司也没有任何公司规模、行业分布、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方面的限制。市场中经常提到的含H股、B股公司以及控股比例较小的、业绩差、股权结构复杂等的上市公司难以成为试点的状况并不存在。这样一来第二批试点公司将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来源:信息时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