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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指数的“欺骗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5:45 青年时讯

  近日《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高。财政部官员对“第二高”的说法予以否认。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的朱青教授也认为《福布斯》计算一个国家的总税负时采用的方式并不完全合理,中国的税负远不如其他一些国家高,并列举了《福布斯》计算中部分税费混淆、仅取最高税率加总等统计缺陷。

  笔者对财政部官员及朱教授的观点不能苟同,因为《福布斯》计算出的中国税负指数传达给中国的信息并不是排在第二位、第三位还是第四位的问题,而是国内真实税负水平的相对变动趋势及其对我们工作的警示意义。

  2004年,《福布斯》曾同样编制了一个类似指数———缴税痛苦指数,当时中国排名第四。时隔一年,中国从第四位上升到第二位,情况无非在于以下三种:别的国家税负在上升,中国上升得更快;别的国家税负不变,中国税负在上升;别的国家税负下降,中国税负下降更慢或不变或上升。而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则在于抛开绝对税负水平不谈,中国税负水平与别的国家或地区相比相对较高,运动速度更快。一个很明显的佐证就在于中国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两年来一直高于GDP增长速度。

  实际上关于真实税负水平的衡量,无论是税率还是税负指数都不能直接反映其本来面目,比如同样是10%%的税率,中国人均收入1000元,交完税后可支配的只有900元,美国人均收入10000元,交完税后仍可支配9000元,试问,谁承受的税收负担大?所以即使中国与美国在税率、税负指数上完全相等,由于本身收入基数的差异,中国的绝对税负水平也要远高于美国。这就是税率、税负指数的欺骗性,如同其他经济指数一样,在相对比例变动的假象下,其背后真实的绝对水平往往被忽略。而部分国内专家拿中国与欧美等国家税负比较来质疑《福布斯》指数计算的合理性,都是选错了比较对象,用相对去解释绝对。

  更可以延伸开的一点是,对政府而言,不管是将之归于税还是归于费,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归于支出,都构成其负担。所以如果是从考察企业或个人负担轻重的角度考虑,朱青教授对《福布斯》计算中部分税费混淆的指责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在笔者看来,一个更真实、更公允、更贴近生活实际的国民负担指数要比税务负担指数更能反映国民的痛苦水平或轻松水平。而在当前中国税费改革迟缓,乱收费现象还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恐怕编制出的国民负担指数会更高。所以《福布斯》编制的税负指数更大的警示意义在于督促政府加快税收体制改革和税费改革,切实把降低国民负担水平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而片面否定其合理性,指责其核算缺陷对我们面临的实际毫无意义。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5月26日 牛艳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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