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事,皆因“没学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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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21:08 人民网 |
原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委书记张小川,被指控犯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罪,6月1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当审判长问他在任职期间是否学习过法律时,张小川承认学过宪法,至于刑法,他说”没学完“。审判长的提问,用意可能是警醒犯罪嫌疑人,既然学法,怎不慑于法律的威严;而张小川坦言刑法没学完,估计也是实情。张没有读完刑法,犯罪了;倘若学完了呢?就不去犯罪了? 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贪官受审,“不懂法律”几乎成了托词,似乎说自己不懂法律,就可以罪轻一等。其实,写在书本上的法律条款,读不读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官员要对法律精神保持敬畏。可以说,法律常识对于受过教育的官员来说,并不神秘。“受贿是犯罪”,这在当今社会是妇孺皆知的道理,难道官员会不知道? 所以,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即便是法学专业的高才生,也难免不去犯罪。而那些社会中的温顺良民,可能一生也不曾读过一条法律条文,但一生遵纪守法。因为,法律之外,是非善恶,在一个正常人的心里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贪官学没学法律,实在是个伪问题。因为他们不需要具备精深的法学专业知识,一方面去“受贿”,另一方面,又能懂得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钻法律的空子,成为法治的漏网之鱼。 回过头来说,张小川犯罪,跟懂不懂法没有关系。不懂法的人,只要天理良心存于心中,根本不用担心自己会犯罪。通俗地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而不敬畏法律,一辈子学法,又能如何? 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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