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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22:53 人民网

  人民网大连视窗6月2日电记者王金海、张世安报道:今日,记者从大连市人事局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连市出台了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大连“先落户后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便捷服务。大连市人事局负责人表示,本政策是大连市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储备人才的需要而出台的。

  据了解,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凡应届毕业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的,档案和人事关系代理连续两年减半收费;凡已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的毕业生个人信息,可免费存入大连人才市场人才信息库;对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毕业生,大连人才市场优先推荐工作,大连人才派遣公司优先向用人单位选派工作;应届毕业生凭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手册,一年内免费参加大连人才市场日常招聘会。

  新出台的政策还规定,凡在择业期拟到大连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派遣前,可持学校《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在学校开始派遣工作后,关系仍在学校的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未派遣证明》、《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已派遣到大连市以外地区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已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持相关手续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审核手续;派遣到大连的“先落户后就业”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表》,直接到毕业生就指导部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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