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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思路槽厩”解决“健身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08 红网

  家住滨江东某小区的刘先生称,小区内供业主们使用的健身设施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的。最近,小区物管公司贴出新规定,业主出入小区要凭业主胸卡,外来人员除非有业主带进来,否则不能入小区,这一“土规定”招来不少的非议。另外,也有业主投诉发展商将小区配套的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营业牟利,严重危及住户安全和健康(6月2日《广州日报》)。

  居民小区的公益体育设施到底该不该向公众开放,或者说怎样开放?越来越引人注目——要是不对外开放,发展商的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与当下提倡的“全民健身”的精神背道而驰;要是对外开放,业主的权益就会受到伤害,治安问题又是不得不考虑的。两厢为难紧要关头,或许只能祭出“需要依靠时间和法律努力来逐步解决”作为“挡箭牌”。

  笔者以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妨跳出“开放与否”的思维,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路子,广筹财源、募股集资,兴建更多的公益体育设施,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首先,引入市场发展机制,为公益体育设施的兴建提供资金来源。企业可以通过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进行经营,此类经营可以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当然也不是以亏本为代价,企业能在赚回成本后全线退出,同时可以树立其为公益事业办事的形象,能获得公众对企业的良好评价和认同。

  其次,政府能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募股集资,获得兴建公益体育设施的资金。此等运营形式同投资兴建公路一样,取得的收益达到了成本的付出则足以,最终的目的则是为满足发展的需要,所有区别的仅仅是:投资体育事业的发展倾向于个人健身发展,投资公路事业的发展倾向于社会经济发展。因为政府在满足公众需要的过程中担负着首要的责任,那么,在兴建公共设施方面就当义不容辞,全心全意地履行自身的服务职责。

  我们一味沉浸于小区公益体育设施“开放与否”的思维,就容易陷入开拓新局面的困境。即使通过行政的手段杜绝“土规定”了,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效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惟有跳出固有的“思路槽厩”,通过广开思路、言路、财路等,兴建更多的公益体育设施,依靠有效的方式,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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