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居民拆改和垃圾清运保证金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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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41 新晚报 |
本报讯 (记者邢光华)日前,银河小区居民李玉兰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环境脏乱差,进户收取居民拆改费、垃圾清运费,至今仍未退还。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松北区的银河小区发现,小区里到处是随意架设的电缆线,垃圾遍地,小区楼前房后到处是残土垃圾。一些居民反映,这里装修拆扒成风,给小区安全造成隐患。刚装修完的李玉兰说,她家从进户就交了装修拆改费1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物业公司说装修时如拆改承重墙或随意倾倒垃圾,要从这些钱里扣除,装修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可随时返还钱款。但当李玉兰装修结束验收后,物业公司至今迟迟不返还。据调查,该小区凡进户居民都收取了上述两种费用,但都没有退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此的答复是:以后再说吧。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按规定,房屋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200元,经检查业主装修结束无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部门应立即退还保证金,文件没有要求收取房屋装修拆改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