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水”每月少花8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41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钢)昨天,记者从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获悉,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水资办等部门将联合出台新规定:在我市新建、改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750立方米/日的居民区和集中建筑区推广中水设施。新建楼房居民饮用水、生活用水将分开,按照目前水费计算,每户居民每月可节省水费8元。 据介绍,“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为非饮用水,但可用于冲厕、冲洗地面、道路清扫等方面。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既可提高全市现有水资源的利用能力,又可减轻污水排放对松花江水体和水环境的污染,是解决我市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重要手段。 据市水资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在松北区已率先开始推广中水使用,但和我国中水使用率高的城市比起来还处于滞后阶段。目前上海市已明确提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入门证”。 市水资办相关人士表示,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前期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从近期看居民是要投入一部分的;从长远看,中水每立方米的价格是1元,而正常用水的价格却要高于中水价格,测算表明居民可在3年内收回成本,3年后居民便可通过中水,降低自己的水费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