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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居民感受法与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1:56 人民网-华东新闻

  “民间110”:83个调解委员会保一方安宁

  “我现在还能在梅陇镇生活,多亏了居委会调解干部的帮助。政府对我的关怀,我终生难忘!”梅陇二村居民孙传芳对镇里的调解干部有说不出的感激。

  孙传芳是河南人,年轻时支边新疆,退休后跟随同到新疆支边的丈夫唐宝发回沪生活。根据知青子女返沪政策,大女儿唐晓萍的户口也迁入上海。

  没想到回沪不久,丈夫就突然病故,留下梅陇二村的一套房子。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唐家并未将孙传芳的名字写上,房产证上只有唐晓萍一人的名字。2004年,唐晓萍背着孙传芳将房子卖与他人。很快,中介公司来收房子,要求孙传芳一个月内搬出。这对孙传芳来讲如晴天霹雳,她在上海孤立无援,几次想寻短见。

  在孙传芳绝望的时候,梅陇镇的调解员、信息员来到她的身边,热情安慰并日夜守护着她,给其亲人般的温暖。同时,调解员找到唐晓萍,讲法律,讲政策,讲亲情。在做双方思想工作的同时,镇司法所和民政部门与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给孙传芳提供法律帮助。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下,孙传芳保住了房子,搬掉了心头的大石头,母女俩也得以和平相处。

  在梅陇镇,有83个调解委员会,几百名人民调解员,他们遍布全镇的各个社区和企业,构建了一个严密的调解网络,被人们称为“民间110”。

  梅陇镇司法所所长孙永山介绍说,在闵行区“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中,地处市郊结合部的梅陇镇属报警多发地区,平均每月都有四五十件纠纷上报,基本都是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通过建立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基本做到了24小时内有反馈处理结果,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是梅陇镇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每栋楼都有调解小组,每层楼都有信息员,居委会与调解员、信息员组成了一个联络网、关心网,这张网呵护着镇上20多万居民的安宁。

  梅陇镇外来人口的比例超过半数,管理工作难做,纠纷也多,镇里盛枫停车场及周边地区就有1万多来自天南海北的外来人口,因为盖房子、场地占用等问题经常发生纠纷,本地调解员与他们的沟通效果往往不够理想。目前,梅陇镇正筹备在外来人口聚集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处成立外来人口调解委员会,通过外来人口的自我管理,加强沟通,营造更加和谐的气氛。

  “送法到家”:法律连接你我他

  遵纪守法、学法用法,是社会文明的基础。为了夯实这一基础,梅陇镇始终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完成,通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教育意识,避免了不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梅陇镇多年来坚持“送法到家”,将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送到他们手中,通过普法宣传打造“学习型家庭”。对党员干部,送《土地法》、《合同法》;对企业,送《安全生产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村民,送《动拆迁条例》、《婚姻法》;对外来人口,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陇西村有一个家庭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争吵不断,村委会的干部送给他们一份《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家人翻阅后受到很大触动,由于有了尊重老人意识,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拨云见日,老人露出了笑脸,一家人重新过上了和睦的日子。

  目前,梅陇镇各村、居委和企事业单位均已建起法制宣传栏,图书室中也配上了不少法律书籍。在“法律进社区”的活动过程中,全镇建立了41家夜间接待室,覆盖了全部社区,积极组织社区内居住的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夜间接待室工作,利用社区内的法律资源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建立了社区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律成为社区居民联系的纽带。

  外来人口本来属于镇内的“边缘人群”,但法制宣传教育并没有忘记他们。全镇12万左右的外来人口,4年以来,累计参加法制教育的人员有近6万人次,并有2万余人通过考核拿到了培训证书。

  2004年,华东六省一市“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征集大赛在梅陇镇举行,近200位作者创作了120多篇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法制故事作品,通过“东方讲坛”,用生动活泼的讲故事形式拉近了老百姓与法制的距离。今年,由梅陇镇协办的“东方讲坛”已经进入第二届,法制故事大赛也扩大到了全国范围,将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用我的真心重塑你的信心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基层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假释、缓刑、管制、暂于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人员;安置帮教则主要是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两类工作对象都是曾经危害过社会,又重新回归社会过正常人生活的人,梅陇镇目前有250多名这样需要帮助的对象。

  45岁的兰某曾因盗窃“四进宫”,去年出狱后还有2年剥夺政治权利。重新回到家里的兰某不为家人所接纳,母亲整日冷言冷语,儿子对她不理不睬,前夫还经常回来骚扰她。强烈的被排斥感,加上长期牢狱经历,使兰某对社会充满不信任感,对生活丧失信心,甚至做出自残行为。梅陇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及时来到兰某身边,并邀请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单独辅导兰某,激发她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

  对于年近50岁、有4次犯罪经历、左眼又因自残几乎失明的兰某来说,最难的是找到合适又稳定的工作。一次次推荐和上门求职归于失败,兰某的信心又一次受到打击。最后,司法所的徐德平经过4个多月的多方奔走和反复推荐,终于为兰某争取到镇保洁社的工作岗位,兰某的生活有了长远保证,家人对她的态度也开始改变了。

  “我原来认为自己已经废掉了,想不到社工会这么真诚地帮助我,居然能在46岁找到工作,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份正当工作啊……”兰某流着泪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2004年,梅陇镇被评为闵行区社区矫正示范街镇,为200多名矫正和帮教对象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重新犯罪率也连续多年保持2%的较低水平。梅陇镇的司法行政人员用自己的爱心,换回了重返社会的人面对生活的信心。

  多年在梅陇镇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石正治律师说,法制宣传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在市民和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时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让居民真切体会到了法律的作用和力量。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03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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