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雪中彩影”打起来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2:26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民三高纯记者宗一多)从事婚纱摄影的南京雪中彩影公司,偶然发现上海也出现了一家同名公司,并将分店开到江宁。为此,南京“雪中彩影”将上海“雪中彩影”告到南京市中级法院,告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索赔50万元。近日,上海公司被判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 去年8月,南京雪中彩影公司偶然发现江宁区出现了一家同名的婚纱摄影公司。据悉,去年7月,一王姓男子在上海租用了8平方米的房间,并在当地登记成立了上海雪中彩影公司。不久,该公司在江宁成立分公司。 南京雪中彩影公司认为上海雪中彩影公司侵犯其商标,并诉到法院。不久,该公司又申请追加诉讼请求,认为对方的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在上海雪中彩影公司及其江宁分公司的企业名称中,虽然包含与南京雪中彩影公司注册商标“雪中彩影”相同的文字,但上海公司在招牌、摄影订单和收银单上,都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且并未突出使用“雪中彩影”四个字,不应认定为商标侵权。 但法院同时认为,南京雪中彩影公司的“雪中彩影”商标注册在先,在广告宣传材料上,一直以“雪中彩影”名义进行宣传,形成一定知名度。而上海该公司登记含有“雪中彩影”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在南京成立分公司,客观上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此外,上海该公司的营业面积仅为8平方米,不具备开展婚纱摄影的基本条件,并在不久后成立南京分公司,且从事与南京雪中彩影相同的经营活动,明显具有攀附“雪中彩影”品牌知名度的故意。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得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争取消费者”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上海雪中彩影公司停止使用含有“雪中彩影”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