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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与消协所“论”何“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6:44 大众日报
行业协会与消协所“论”何“剑”?(图)
  5月30日,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与消协刚刚联手发布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新成立不久的南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次日就有了措辞强硬的反应:会员单位拒绝执行规定,倡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非会员单位参照执行,同时向市政府递交紧急报告。(6月1日《南京晨报》)

  消协是广大消费群体的代言人,行业协会乃企业的“娘家”。由于屁股所坐位置不同,各自的立场和观点肯定有其特定指向性。近段时间,不少地方的行业协会与消协频频提刀论剑,吵得不亦乐乎。如浙江省消协公开点评保险业几大“霸王条款”,保险公司不但没有虚心接受和想办法改进,居然齐声喊冤,保险业协会更是摩拳擦掌要找消协讨说法。还有中消协数度抨击的银行、电信、房地产等“霸王产业”,行业协会对点中的“死穴”无不齐刷刷地失声,进而王顾左右而言他,拿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以转移视线。

  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从后台走到前台,勇敢地为身后的企业代言,凸显了一种进步。然而那种为维护“霸王”形象而露出的强硬姿态,却并非一种理性举止,至少说明它们并没有真正完成向行业组织属性的回归。

  借助于集中资源、集体谈判而加重自身砝码的行业协会,越来越多地与消协论剑,刻意维护某些陈陋行规,实际是用一种新的垄断形式向消费者叫板。这无益于行业形象的提升,更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而抛弃了行业自律等“善治”功能,行业协会只能把一个行业推入异端。

  行业协会与消协的论剑,既要立足行业利益,更要着眼公共利益。眼里只有市场蛋糕,而看不到消费者权益,忘掉了市场双赢定律,无异于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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