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试点党内民主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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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6:45 时代商报 |
【本报讯 】据南方周末报道,书记说话不管用?这在传统的权力运行模式内几乎不可想象。 “我是一票,其他委员也是一票,我这个书记当得比哪个地方的都辛苦。”罗田县委书记蔡德坤2003年6月走马上任时,罗田已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试点。 作为中组部的中部试点地,罗田实行的是委员制的改革试验。 1个书记和14个委员 湖北罗田县在借鉴十余年前浙江省台州椒江的委员制的基础上,一方面重新构架“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新型权力格局,同时又启动评议制来对这个权力高度集中的集体领导层进行监督。去年1月,媒体披露了罗田实行委员制的消息 酝酿半年之久出台的“委员制”实际上包括了委员制和交叉任职两个内容:一是取消常委会,全委会每月召开一两次,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全县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等;另一个重大调整是设计县委委员交叉任职,县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5名副书记除了一个专职副书记和一个兼任纪委书记以外,其他3人分别担任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并都兼任党组书记。余下9名委员,任副县长2人,另7人分别担任重要部委的领导。 如此一来,县里面就形成了“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新权力格局。政府、人大、政协“三个党组”对县委负责,重大问题及时以党组名义请示县委,在体制上保证了县委在同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议事规则 就在常任制运行10个月后,2004年8月,县里又颁发了《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县委全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暂行办法》。 这套议事决策程序要解决的是,如何用制度来限制运行经年的“一把手”权力和惯于以议代决的书记办公会。 “议”和“决”的范围在两个会议中被严格分开。按照规定,书记办公会只能议事,书记办公会只能定全委会的议程,大小事都要拿到全委会上来才能拍板。议决程序是这样规定的,“一般事宜是由分管委员作简明扼要的口头汇报,如须由全委会审议表决的事项,则需要提前提交2000字的书面材料……” 会上,当委员间出现分歧意见的时候,要求“应当暂缓表决,列为重大事项决策的议题”。 评议制下的监督 “过去谁能管得了干部?上级领导隔那么远,代表又不管你。”现任常任制办公室主任叶汉朝说:“要从制度上解决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结合的问题,肯定要有评议制。” 《关于对县委委员实行评议制的规定》是这样设计的:代表在大会期间可以向“两委”和“三个党组”及其成员提出询问、质询或罢免、撤换要求。评议结果要作为考核委员政绩的重要依据,文件明文规定,不称职票达到30%的要引咎辞职,不称职票达到50%的,立即提交党代会进行罢免表决。 等到届中的信任投票,如果不满意票超过30%的领导班子,必须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个人而言,不信任票达到1/3的,必须责令辞职。 但是,评议结果出来却“非常客观公正”,记者采访的几个委员也都承认说,“最多和最少都在大家的预料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平时干事得罪人多的票数在中上,当“老好人”不干事的票数反倒最低。 下面的党代表的说法更具体:“那几天,票数低的,人一下子就变谦虚了,跑基层也跑多了。” 还有一个党代表压低了声音对记者说:“最明显的变化是,今年过年,红包都没人敢收了。” 据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