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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站将有“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根据相关法规,信息产业部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截止日期大致为6月底。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相关的接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暂停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也可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www.m i 鄄ibeian .g o v .c n 自行备案。《上海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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