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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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34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靳曼 陈有谋)昨日,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人大制度建设而言,是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宣告成立。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地方立法任务越来越重,我省人大常委会迫切需要有一个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相对稳定且有一定专业分工的立法工作班子,专门从事立法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工作,为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法规案服务。据了解,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之前,全国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及相关业务处室。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提出予以研究的立法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法规草案形成过程中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立法意见,进行立法调研,提出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审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政府规章,提出意见;负责立法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出版和译本的审定;组织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编印立法参考资料;协调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立法方面的工作。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有人事代表选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环境资源保护、农业和农村、法制等共5个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