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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区学校全驻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46 时代商报

  从6月1日起,辽宁省城区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包括高级中学)和高等院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驻校警察不仅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还将和参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中小学的驻校民警由公安派出所优秀社区民警担任,驻校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而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可以根据治安复杂程度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情况,采取一警包两校或几校的驻校方式,驻校时间可以根据治安状况,因校而定。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刘乐国总队长介绍,无论是“一警一校”还是“一警多校”,公安派出所所长都是辖区治安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校民警为直接责任人。驻校民警除发挥警察的震慑力外,还将及时开展治安形势、民主法制、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以及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劣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组织学校保卫组织、保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抢;配合综合治理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

  目前,各市、县(区)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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