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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航空口岸进出境携物须书面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从南京海关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将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将有助于进出境旅客了解海关相关规定,减少执法争议。

  据海关相关人士介绍,上世纪九十代初中国海关免除了大部分旅客书面申报义务,这样虽然方便了旅客进出境,但也导致旅客申报意识淡化,给海关监管增加难度。由于大部分旅客不需要书面申报,便不能充分了解海关相关规定,容易引起纠纷。而且,进出境过程中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仅去年以来南京海关在禄口机场查获携带超量货币进出境案件就达17起。书面申报制实行后,将有效预防监管时纠纷的发生。

  记者看到,该申报单除了要填写旅客一些基本资料外,若进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则需要申报: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超过400支的香烟,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超过2万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等。(王戈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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