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算命"大仙"被驳回 迷信活动不受法律保护(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16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3日消息:花了2.4万元找人算命,却又觉得算命先生算得不准,于是将“大仙”告上法庭,索要算命款。昨日获悉,这起离奇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市、区两级法院审理,李某状告“大仙”的诉讼请求均被依法驳回。 李某(化名)在打工时认识了刘某(化名),经常去刘家烧香磕头。李某共向“大仙”刘某支付了2.4万余元,用于算命、算生辰八字、看手相,李某把二人算命过程录了音,作为日后证据。但天长日久,李某总觉得刘某算命、看手相、算生辰八字并不准,于是就要求刘某将2.4万余元返还,但遭到了刘某的拒绝。2004年11月,李某一怒之下将刘某告上皇姑区法院,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得利2.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刘某之间的行为既不是民间借贷,也不是合法的债务关系,更不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而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应得到法律保护和司法救济。皇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此判决,随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4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像赌博、算命、算生辰八字、看手相等行为不是合法的民事权益,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社会新闻推荐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