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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负责人凭业绩拿薪酬 年薪约为12万至7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3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谢思佳 陈韩晖 通讯员岳资宗)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改革今年启动。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国资委近日正式出台《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今年年末时,国企负责人要凭业绩拿薪酬。

  《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年薪当期支付70%,剩余30%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与廉洁风险保证金延期兑现。基薪的确定是以上年度当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乘以调节系数再乘以分配系数。绩效年薪则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在1倍基薪到3倍基薪之间。考核指标将大幅度拉开经营优劣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最高的可拿到24倍于上年度当地市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只能拿到4倍于上年度当地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在广州的省属企业为例,2004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0807元,国企负责人最低年薪为12万元,最高的可拿到72万元。另外,对社会和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国资委将采用股权激励的办法支付额外的奖励薪酬,有关具体办法正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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