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不达标要进行行政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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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3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实习生胡琼之)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昨日正式拉开帷幕。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建辉表示,从本月下旬开始,该局将对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奖惩。对完不成省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据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0642起、死亡3896人、受伤27985人、直接经济损失1.59亿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18%和29.57%,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则下降14.45%和0.25%。 “行政问责”具体规定包括: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县(市、区),否决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