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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才两次治疗近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冯小平通讯员楼薇娜)前天,鄞州姜山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美容消费纠纷,消费者陈小姐在得到退款的同时还获得赔偿1000元。

  今年初,住在姜山镇的陈小姐花3800元在该镇的一家美容院做了一张美容会员卡。然而,在做了两次脸部护理后,陈小姐的脸开始发痒,随后又出现了红斑,紧接着整个脸部开始红肿。陈小姐去和美容院交涉,但是院方认为这是陈小姐自己的脸部过敏,属于正常现象,因此只给了陈小姐一瓶药膏让她涂抹,并称时间长了自然会好。陈小姐在使用了药膏后并不见好转,于是只得到医院就医。经过近半年时间的治疗,她的脸部损伤已无大碍。事后,陈小姐要求美容院退还3800元的会员卡费用,并要求赔偿,但被拒绝。

  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陈小姐向姜山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调查、取证、核实后,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美容院应对此负一定的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美容院退还给陈小姐3800元的会员卡费用并一次性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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