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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宿舍 他要告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42 南方都市报

  单位调宿舍 他要告警察

  警方称此属企业内务,广钢职工许某认为公安“不管”是行政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未经允许,一群“不明身份者”突然闯进自己的宿舍,还搬走了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打110报警,警方却说这不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是企业内部事务;报警人于是以警方行政不作为为由,把广州市公安局芳村分局告上了法院。昨天上午,本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许某是广钢集团的职工,住在广钢的职工宿舍里。他诉称:2004年7月2日上午9时许,一群陌生人擅自闯进了他的宿舍,搬走了房间里的所有物品,丢在楼梯口的杂物间里。他马上拨打110报警,一名警察来到后,看着那群“不明身份者”的“犯罪嫌疑行为”却不予制止,也没有进入现场调查财物被搬走的详细情况。

  由于事情没有得到解决,许某7月7日再次报案。其后,许某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芳村区法院。

  芳村公安分局对此的解释是,当时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是广钢集团的人事部、保卫处、属下物业公司的人员正在现场调整职工宿舍,许某对调整宿舍有意见分歧。接警人员认为原告所报属于企业内部事务,不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于是接警人员当场制作《受理报警登记表》,并将现场及处理情况回复110指挥中心后结束处警。7月7日许某再次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对他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芳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判决许某败诉,许某还不死心,上诉到广州中院。

  昨天在法庭上,芳村公安分局的代理人提出,警方的行为履行了法定的职责,并曾责成广钢集团提交了调整许某宿舍的相关材料,是为许某依法处理纠纷、保护其合法权利的作为行为。不属于警方管辖范围的,警方也不能越权干涉,“把什么事情都包了。”

  由于双方争议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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