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农村低保标准出台云岩、南明两城区最高,每人每年1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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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3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6月2日,记者从贵阳市民政局获悉,该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从本月起正式全面实施,各区县市农村低保标准已经出台,最高的每人每年1440元,最低的每人每年720元。目前,该市农村低保工作已经正式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据介绍,贵阳市农村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消费状况分为5个档次,其中云岩区、南明区“两城区”为人年均1440元,小河区为人年均1200元,白云区为人年均1000元,高新区为人年均960元,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为人年均720元。凡持有贵阳市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以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夫妻一方为贵阳市农村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非本市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农村低保,民政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积极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作者:赵青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