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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税款该谁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3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真没想到,就差一天时间,这房子就得多交4500元的税款,这都是开发商没有按时向我们出示有关证明引起的,这税款得开发商来付。”昨天,家住市区的俞女士和董女士来到本报,反映我市新房产税收政策刚刚实行了一天,她们就与房产公司起了纠纷。

  据俞女士和董女士介绍,她们于去年4月买了奉化莼湖梅苑山庄的一幢近200平方米的联体别墅。按合同规定,房子交付日期为今年5月31日前,交付时开发商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同时规定,房子交付60日内,房产开发商替购房者将“三证”办出,逾期房产开发商将要支付购房者每日200元的违约金。

  今年5月初,开发商通过房产销售代理公司通知她们房子可以交付了,两人到莼湖后发现房子的一些配套设施尚未建好,且房产公司只向她们出示了《住宅质量保证书》,没有出示《房屋使用说明书》,便拒绝交房产公司代收的契税款,也没有拿到房门钥匙。5月中旬和5月下旬,她们又先后两次前往莼湖镇办理房子交付手续,但均因没有见到《房屋使用说明书》,拒绝交办理“三证”所需款项,也未拿房门钥匙。6月1日,她们接到了房产代理销售公司打来的电话,说从6月1日起,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将不再享受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契税税率由原来的1.5%恢复到3%,新增税款大约4500元。“如果不是开发商拿不出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使用说明书》,早在5月初就将税款交了,我们根本不用多付1.5%的契税了。”俞女士和董女士说。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梅苑山庄代理销售公司的俞小姐。俞小姐告诉记者,梅苑山庄绝大多数客户都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开发商已经赶在6月1日之前按1.5%的税率将部分客户的税款转交给了税务部门。开发商和销售商6月1日之前也不知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税收优惠政策将被取消,是在6月1日看了报纸后才得知的,所以马上通知了俞女士和董女士。

  开发梅苑山庄的奉化市广厦房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在合同中和客户约定房子交付后2个月内替客户办理好“三证”,也就是说今年7月31日之前办好“三证”就不算违约,如果俞女士和董女士一定要看到《房屋使用说明书》才肯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也行,公司马上就可拿到这个说明书了,两位女士在见到这个说明书后只要马上交税款,房产公司肯定会在7月31日之前替她们办出“三证”的。她认为多出来的税款是政策性增加的,理应俞女士和董女士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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