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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副局长不堪纠缠下毒手劫杀女出纳 执行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43 水母网

  6月2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劫杀情妇的江西省奉新县干洲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吴悦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至此,这起已被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报道的故意杀人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吴悦明,今年39岁,于2004年1月被任命为奉新县干洲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因业务关系,与时任奉新县澡下镇新安竹业有限公司的出纳万某某相识。万某某虽然年近四十,但有着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和魅力。2004年6月,万某某的一次主动约会,让吴悦明大喜过望,接下来两人便在宾馆开房。之后,万某某便向吴悦明提出要求,要吴悦明今后必须在工作和生活上尽量照顾她。吴悦明当时未放在心上,认为万某某只是说说而已,但接下来,万某某多次要吴悦明帮这做那,使得吴悦明不胜其烦。

  2004年10月15日,万某某从县城取出公司资金20余万元,便打电话要求吴悦明开车送她回公司,吴悦明称中午要参加宴请一位国外回来的中学同学,表示不太愿意。但万某某却一再要求吴悦明开车送她,吴悦明只得开车到银行去接她,但仍不愿意送万某某回公司,便一会儿谎称加油,一会儿又谎称车子有毛病要修理,目的想让万某某自己坐车回公司。虽经一个多小时折腾,但万某某仍然不肯下车,坚持要吴悦明送她,并称自己晕车,且服下随身携带的两粒安定睡在车上。看着睡熟的万某某,早已对万某某纠缠不满的吴悦明便顿生杀机,将车子往另一个乡镇开去。途中,吴悦明以购买苗木为由,在一农民家中借取一把锄头。待车子离县城30多公里时,吴悦明下车从车子工具箱中拿出一只铁榔头,猛打万某某头部,并用透明胶带蒙住万某某的嘴鼻致其死亡。为尽快处理尸体,吴悦明驾车继续朝修水县境内驶去,将万某某的尸体掩埋在修水境内一个叫毛竹山的地方。为灭迹,吴悦明把死者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下焚烧,把死者包内的23万元现金藏匿在自己车辆的后备轮胎里,将死者的耳环、手镯随手放进自己上衣口袋,把死者手机抛入另一山涧之中,再驾车原路返回。作案后的吴悦明,为掩人耳目,又赶往另一个乡镇参加同学聚会。万某某所在的公司在万某某携巨款音讯全无情况下,立即报警。警方很快就将疑点锁定在吴悦明身上,并迅速将正在与同学聚会的吴悦明抓获归案。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

  宣判后,吴悦明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翟进才刘蓓蓓)责任编辑:邱雁(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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