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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乱扔建筑垃圾者最高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43 水母网

  水母网6月3日威海讯“今后,单位和个人如果不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话,就会在经济上受到严厉惩处,最高的会处以10万元的罚款。”昨日上午,威海市建委的有关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的随意处置,加大了惩罚力度。按照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李凤郝红波)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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