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两名审判员因受贿罪被撤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50 新华网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了撤职的审判人员名单,撤销潘希的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邓小明的省高院审判员职务。这两人被撤职的原因都是因犯受贿罪,已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省人大常委会昨天还对姜燕生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予以公告。公告指出,最近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姜燕生的省十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姜燕生的代表资格终止。现在,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9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坤在6月1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报告中指出,福州市选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姜燕生,涉嫌受贿犯罪。现已查明:姜燕生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1万元、美元2万元。(记者李白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