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税收最新变化,存量房税收征收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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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2:15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对存量房交易中的相关税收按照“新政”进行征收。税收征收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完成。 1、买卖双方持相关登记材料到受理大厅办理交件手续,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开具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交纳地税通知单。 2、买卖双方凭交纳地税通知单到发证窗口领取地税联系单后,到地税窗口办理纳税手续。窗口为卖房人开具完税证;为买房人开具购房发票。 3、买方持收件收据、交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及身份证到三楼发证窗口领证。 存量房交易地税征收工作流程:1.受理;2.审核、制证;3.收取规费、征收契税、征收地税;4.发证。(包敬静) (编辑 小羽) |